您的位置:招标信息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伊电控股集团洛阳华晟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集装箱门吊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项目单位 | 名称:洛阳华晟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 联系人:郭中民 电话: 13700815395 | ||
2 | 招标办 |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一铝厂院内伊电控股集团招标办(伊电集团办公楼四楼南端) 联系人: 赵占强 电话: 13592099194 | ||
3 | 项目名称 | 洛阳华晟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造 | ||
4 | 建设地点 | 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 |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6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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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8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9 | 供货期 | 供货期:2017年 9 月 10 日至2017年 12 月 10 日,共计9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 ||
10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
11 | 安全生产要求 |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1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5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4天前 | ||
16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不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除外) |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
18 | 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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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时间 | 技术标:2017年 9 月 1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下同) 商务标:待技术标召开后确定时间 | ||
20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2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
2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 ||
2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
24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整(¥:200,000)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取得招标人指定账户(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原件。 (3)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伊川县支行 账号: 2572 0626 9855 财务电话: 0379-68316690 68311676 (4)换取收据地址:伊电控股集团财务部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
25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4~2016年 | ||
2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0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日期) | ||
27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 | ||
28 | 装订要求 |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律用A4纸张(图、表及证件可除外)编制、复印。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应逐页连续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 ||
29 | 封套上写明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 ||
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17年9月4日下午14:00,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 ||
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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