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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电控股集团9月26日废旧物资销售招标资料
一、销售标的
共70项物资,清单见附件二。
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甲方不对标的物使用价值作出承诺。招标方已要求出售企业对标的物严格分类、定点存放,价值相对较高的物资不得混入低价物资,如拉运过程中发现标的物中混有价值明显高出本标的的物资,出售方有权要求将该物资从标的中予以扣除。
中标后,标的物要全部拉运完毕方可视为合同执行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二、查看标的时间及联系人
碳素厂(洛阳龙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9月24日上午8:30,在碳素厂综合仓库集合。联系人:张要卫 13938880208
一铝厂(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9月24日上午9:30-10:00 ,在仓库集合。联系人:张汉伟13837969665
二铝厂(洛阳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9月24日上午10:30-11:00,在仓库集合。联系人:闫文伟13837900968
投标单位来人进入厂区请自觉佩戴安全帽,听从企业人员安排,严禁在厂区内抽烟和进入其它无关区域。
三、报名及要求
9月25日下午17:00前,联系赵经理 13592099194(微信同号),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扫描件和保证金回单作为报名依据,过期不候(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一)。
投标单位严禁串标、围标,中标后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签订合同,中标方人员进入厂区要严格遵守企业制度,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执行合同,严禁出现偷盗行为。违反以上要求者,甲方和招标单位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四、商务条款
报名截止时间 | 9月25日下午17:00 | |||
商务标招标时间 | 9月26日上午9:00 | |||
投标地点 | 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东2公里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一铝)院内,伊电控股集团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
投
标
保
证
金 | 金 额 | 一铝、二铝、碳素分别5万元 | ||
缴纳方式(二者选一) | 保证金账户:
| |||
投标单位如在项目单位有欠款且金额大于投标保证金(要求已入账,且非质保金),可出具书面版加盖单位公章的《欠款充抵保证金申请表》,投标前提交原件至招标办,由财务部门登记后暂扣欠款作为投标保证金。 | ||||
退还条件 (三者之一) | (1)未中标 (2)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3)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 | |||
暂扣或不予退还情形 |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全额或部分扣除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4)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 (5)未经许可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招标方造成损失; (7)投标人被投诉,调查处理结果不明确; (8)中标单位执行合同与约定不符。 | |||
其 它 | (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2)投标人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
五、附件
附件一: 投标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附件二:销售物资清单(见附件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