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政策资讯 》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重点公开PPP项目招投标、施工信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
1、所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要开展可行性论证。
2、PPP项目要从政府投资必要性、政府投资方式比选、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运营效率、风险管理以及是否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对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进行分析和论证。
3、采取政府资本金注入方式的PPP项目,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实行审批制。
4、不得以实施方案审查等任何形式规避或替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
5、公开招标应作为遴选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
6、所有PPP项目须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涉密项目除外。
7、未录入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项目为不规范项目。
8、依托在线平台,重点公开PPP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以及施工、竣工等有关信息。
9、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10、严禁设置“短名单”、“机构库”,限制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自主选择PPP咨询机构。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