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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依据《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涉及紧急采购的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呼财购〔2021〕74号)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同时,从即日起暂停评审专家抽取。
二、我局自公告之日起,非必要不再现场接待外来投诉人员,暂停现场受理、质证、检查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业务恢复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疫情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登录“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栏目点击“线上办理”方式递交投诉材料,当日17点后收到的资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受理回执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投诉材料中须写明投诉人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质证和专家审查及调查工作的项目,将酌情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
五、对于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外来人员,需严格执行我局有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严格进行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体温检测结果正常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
投诉受理电子邮箱:hhhtszfcgk@126.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
投诉受理官网链接:czj.huhhot.gov.cn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471-6618260(采购科)
0471-6299777(为民服务之家大厅)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 2月 22日